
為加強學生出勤紀律管理,預防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發(fā)生,保障學生健康成長;同時為創(chuàng)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、規(guī)范教育教學管理,使學生養(yǎng)成遵規(guī)守紀的優(yōu)良作風,現就學生出勤工作的管理,規(guī)定如下:
一、考勤范圍
學生上課(包括晚自習)、社會實踐活動、住宿生的晚寢以及學校、班級組織(經學校批準)的各種活動,都納入考勤范圍。
二、管理要求
1.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(guī)定,按時到校上課,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。不遲到,不早退,不曠課,努力做到全勤。學生應按要求上報法律監(jiān)護人和監(jiān)護人之外第三方、第四方的信息,務求準確、詳實。
2. 對于無故不到校的學生,班主任應在學生應到時間后30分鐘內與家長取得聯系,情況特殊或聯系未果者應第一時間上報學管處。
3. 凡因病、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,應提前請假并經班主任批準,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上課者作曠課論;上課正式鈴響后才進教室(或現場) 者記為遲到;在下課前擅離課室(或現場)者記為早退。遲到、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按曠課一節(jié)計。無正當理由一學期內累計曠課超過30課時(含30課時)以上,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;無正當理由一學期內累計曠課超過60課時(含60課時)以上,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;無正當理由連續(xù)曠課一個月,或一學期內累計曠課超過90課時(含90課時)以上的,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。
4. 學生在校請假,要寫出書面請假條,務必找到班主任當面請假(班主任不在校內,直接到學管處請假),班主任根據請假天數,做批準或上報批準的處理。并由班主任在學生離校前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,通知家長學生情況。班主任簽署出門條,學管處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。
5. 學生在家中,如要請病、事假,學生及家長應于上學前執(zhí)假條來校當面向班主任請假;如果不便,必須由學生及家長先給班主任打電話請假、待學生到校上課時持有家長簽字的假條上交班主任,病假請附病歷復印件。班主任在收到學生請假要求時,應根據權限進行批準或上報學管處批準。
6 . 晚自習請假須填寫《住宿生晚自習請假條》,經班主任簽字核實后,到分管住宿的主任簽字,學生將請假條交至宿管員,方為一個完整的請假程序。如果不便,需電話通知班主任,得到班主任的批準,班主任通知王群書記,并要求學生請假結束后填補請假條。
7.住宿生請假離校要寫出書面請假條,務必找到班主任當面請假,班主任根據請假天數,做批準或上報批準的處理。并由班主任在學生離校前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,通知家長學生情況。班主任通知宿管員,簽署出門條,學管處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。
8.學生請病假必須出具醫(yī)院證明和病歷及本人申請。學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學習,以及請假缺課一學期內累計超過兩月,跟原班學習確有困難者,將準予休學或令其休學。
9. 凡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二的學科,取消考試資格,學科總評成績視為不及格。凡因病住院、治療無法參加期中或期末考試的,需提出書面申請,并附市級及以上醫(yī)院診療報告、診療醫(yī)藥費報銷憑證、醫(yī)院出具的休假條等,報學管處審核,經批準的方可緩考,并參加學校另行組織的補考或隨下一級學生考試。
10.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周統計班級學生出勤,期中和期末前各匯總一次《學生出勤統計表》上報學管處,報表要按時,準確。學校將對此工作進行考核。
三、責任
1.凡不按請假程序進行的請假一律無效,以曠課論處。
2.班主任要按權限處理請假批準,不得越權。如有越權,或程序不完備出現不良后果,責任自負。
四、各班班主任負有每周按時上報出勤報表的責任,報表要按時,準確。學校將對此工作進行考核。
五、批準權限:
1. 三天以內病、事假由班主任批準;
2. 三天以上到一周以內的病、事假由學管處批準;
3. 一周以上的病、事假由分管副校長批準。
六、本規(guī)定解釋權屬學管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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