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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學生應服從學校安排,認真參加實習、見習。
二、學生實習、見習期間應服從實習、見習單位的工作安排。
三、實習、見習學生應尊重實習單位的領導和員工,遵守實習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。
四、學生實習、見習期間要加強職業(yè)道德修養(yǎng),樹立良好的職業(yè)意識。勤奮努力地做好實習、見習工作,圓滿完成實習、見習任務。
五、學生在實習、見習期間,應在實習、見習教師指導下,認真完成實習計劃規(guī)定的學習內(nèi)容和專業(yè)技能。
六、實習、見習期間,不準請事假。如有特殊情況,請假一天內(nèi)由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,請假兩天以上的應報學校實習領導小組批準。因病請假需出具縣地級以上醫(yī)院的證明。
七、實習、見習期間的住校學生,應認真遵守宿舍管理規(guī)定,不得在外住宿。
八、學生實習、見習期間發(fā)生任何問題應主動及時向?qū)嵙暟嘀魅螀R報,不得隨意離開實習、見習單位。
九、學生實習、見習期間應保證與實習班主任、學校通訊暢通,認真上報各類畢業(yè)生材料。
青島藝術(shù)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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