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:
2014年,市科技局認真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和市政府《關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,進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,切實加強服務型機關建設。有關情況報告如下:
一、進一步加強信息主動公開工作
(一)主動公開科技政務信息。我局依法、全面、準確、及時的做好信息主動公開工作。2014年全年我局通過青島市政務網(wǎng)(facial-palsy.com)和青島市科技局網(wǎng)站(www.qdstc.gov.cn)共主動公開科技政務信息509條,同比增長27.1%。其中公開機構信息1條,公文法規(guī)86條,規(guī)劃計劃9條,財政信息3條,人事信息10條,工作動態(tài)400條。
(二)不斷加強政策解讀。我局今年以市政府名義出臺了《關于加快推進科技改革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、《關于實施“千帆計劃”加快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(yè)發(fā)展的意見》等文件,均編制了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讀材料,上報市政府辦公廳,以便在制發(fā)文件的同時,同步配發(fā)解讀材料。同時,針對我局出臺的各類政策文件,包括資金管理辦法、認定(評價)標準、實施細則、機構管理辦法等政策解讀16條,有效增進了公眾對我局工作的知情和理解。
(三)充分發(fā)揮各種信息公開平臺作用。一是建立新聞發(fā)布制度,明確分管領導為新聞發(fā)言人,確定辦公室為新聞發(fā)布機構,主要負責新聞發(fā)布會的組織舉辦。今年我局圍繞加快推進科技改革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、“2014中俄青年科學家交流論壇”系列活動、獲批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青島分理處和實施“千帆計劃”加快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(yè)發(fā)展的意見等重大事項組織新聞發(fā)布會4場,累計出席會議的媒體涵蓋中央、省、市主要媒體60余家,出席記者80余人次。二是媒體宣傳全面深化。與光明日報、大眾日報、山東人民廣播電臺、鳳凰網(wǎng)、經(jīng)濟時報等多家影響力強的媒體新建了合作關系,目前常態(tài)化聯(lián)系的中央、省、市媒體達到26家。三是創(chuàng)新服務模式,完善“科技通”手機客戶端,先后開通“科技通”手機客戶端和“科技創(chuàng)新”、“掌上孵化器”、“藍海技術交易網(wǎng)”微信公眾號,為企業(yè)推送各類服務政務信息近萬余條次,服務2.6萬余人次,充分利用報紙、廣播、網(wǎng)絡等媒體,發(fā)布我局政務信息。
二、不斷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
(一)2014年部門預算信息公開。4月,我局市級單位部門預算由市財政局正式批復。根據(jù)市財政工作要求,我局于財政部門批復部門預算后15個工作日內(nèi),在青島政務網(wǎng)上進行了信息公開。公開內(nèi)容包括財政部門批復的全部預算報表,即局系統(tǒng)7家預算單位2014年基本支出預算和2014年市科技專項資金預算,并細化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。
(二)2014年三公經(jīng)費預算信息公開。7月,根據(jù)市財政工作安排,我局在青島政務網(wǎng)上對局系統(tǒng)2014年三公經(jīng)費預算進行了信息公開。主要內(nèi)容包括局本級及其所屬單位通過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預算總額和分項數(shù)額,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。
(三)2013年部門決算和2013年三公經(jīng)費決算信息公開。12月,根據(jù)市財政工作安排,我局對局系統(tǒng)7家預算單位的2013年部門預算和2013年度三公經(jīng)費決算情況進行信息公開。此次信息公開,涉及2013年度機關運行經(jīng)費預算安排、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,并細化說明因公出國(境)團組數(shù)及人數(shù),公務用車購置數(shù)及保有量,國內(nèi)公務接待經(jīng)費總額等“三公”經(jīng)費信息。
三、不斷加強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信息公開
開發(fā)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,把推行政務公開與電子網(wǎng)絡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,按照總體規(guī)劃、流程再造、目標管理、逐年推進的建設方案,實現(xiàn)了科技計劃項目從征集、評審、立項、監(jiān)理到驗收的全過程信息化管理,避免了人為因素干擾,保證了項目立項公開、公正、透明。依托該系統(tǒng),我局已實現(xiàn)統(tǒng)一編發(fā)項目指南,公開受理項目申報。項目立項、管理全過程向項目申報(承擔)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公開,可追溯、可查詢。凡涉及立項否定性意見,我局通過網(wǎng)絡系統(tǒng)將具體原因反饋給相關單位。
我局啟動了信息全公開試點,“自主創(chuàng)新重大專項”項目指南、資格審查、綜合評審成績、立項情況以及評審專家等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;“孵化器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專項” 采用項目答辯、公開路演并行方式,一方面從專家?guī)祀S機抽選投資人、技術和財務專家組成評委按規(guī)則打分,另一方面向社會投資人、媒體等開放,投資人可對感興趣的項目提問,并現(xiàn)場發(fā)出項目投資邀約函。共有9家投資機構、13個社會投資人和8家新聞媒體記者參與,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了評審答辯過程。
四、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
不斷完善我局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流程,方便公眾申請。今年我局共受理“企業(yè)辦理科技成果登記”等依申請公開申請2件,其中1件不屬于我局公開氛圍。我局加強與申請人的溝通交流,通過電話對其申請公開的內(nèi)容進行告知解釋,并通過政府依申請平臺進行發(fā)布,2件申請均已按期辦結。
附件:市科技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統(tǒng)計表
青島市科學技術局
2015年1月19日
附件:
統(tǒng) 計 指 標 |
單位 |
統(tǒng)計數(shù) |
一、主動公開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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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(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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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主動公開規(guī)范性文件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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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發(fā)規(guī)范性文件總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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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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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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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政府網(wǎng)站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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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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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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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(shù) |
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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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回應解讀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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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(shù)(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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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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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參加或舉辦新聞發(fā)布會總次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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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(fā)布會次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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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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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(wǎng)站在線訪談次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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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政策解讀稿件發(fā)布數(shù) |
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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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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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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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依申請公開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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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收到申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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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當面申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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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傳真申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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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網(wǎng)絡申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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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信函申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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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請辦結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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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按時辦結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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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延期辦結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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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申請答復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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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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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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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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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不同意公開答復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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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涉及國家秘密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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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商業(yè)秘密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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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個人隱私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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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及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經(jīng)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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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《條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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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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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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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申請信息不存在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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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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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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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行政復議數(shù)量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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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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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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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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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行政訴訟數(shù)量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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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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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被依法糾錯數(shù) |
件 |
|
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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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被舉報投訴數(shù)量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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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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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被糾錯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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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其他情形數(shù) |
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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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開通政府信息公開網(wǎng)站(或設立門戶網(wǎng)站信息公開專欄)數(shù) |
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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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數(shù) |
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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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查閱點接待人數(shù) |
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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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|
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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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機構建設和保障經(jīng)費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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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(shù) |
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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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(shù) |
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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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專職人員數(shù)(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(wǎng)站工作人員數(shù)) |
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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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兼職人員數(shù) |
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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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(jīng)費(不包括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和政府網(wǎng)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(jīng)費) |
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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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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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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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舉辦各類培訓班數(shù) |
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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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接受培訓人員數(shù) |
人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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